中国作家网昨日(1日)刊登中国作协出台的最新修订《鲁迅文学奖评奖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《条例》明确鲁迅文学奖为“中国具有最高荣誉的文学奖项”,每三年评选一次,并规定“评委一般不超过70岁”等内容,网络文学作品也被纳入评选范畴。
根据《条例》,鲁迅文学奖由中国作家协会主办。包括7种文学体裁和门类:中篇小说、短篇小说、报告文学、诗歌、散文杂文、文学理论评论、文学翻译。凡评奖年限内由国家批准出版发行的报纸、刊物、出版社发表和出版的上述文学体裁、门类的中文作品,由国家批准拥有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网站发表的上述文学体裁、门类的中文作品,均可参加评选(单篇作品以首次发表的时间为准,书籍以版权页标明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)。
另悉,第五届鲁迅文学奖评奖工作也已正式?动,推荐参评的作品均应为在2007年1月1日——2009年12月31日期间由国家批准出版发行的报纸、刊物、出版社发表和出版的中文作品,由国家批准拥有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网站发表的中文作品。单篇作品以首次发表的时间为准,书籍以版权页标明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。中篇小说指篇幅在2.5万字以上、13万字以下的小说;短篇小说指篇幅在2.5万字以下的小说,短篇小说中的小小说指篇幅在2000字以下的小说。推荐材料中须注明字数。本届参评作品推荐时间为2010年3月1日——2010年4月30日,以邮件寄出地邮戳为准。
(来源:深圳特区报)